康德提出了三条命令:
第一条就略过,和fate没有什么关系。
第二形式:行動時對待人類的方式是,不論是自己或任何一個他人,絕對不能當成只是手段,而永遠要同時當成是目的。
Act in such a way that you treat humanity, whether in your own person or in the person of any other, never merely as a means to an end, but always at the same time as an end.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saber或者舞弥 都是需要拯救的,只有不再把她们只当成自己的工具,而是当成目的的一部分,这样才能真正救赎
而蘑菇的第二部才符合了kant的这一观点,人才是最终的目的,而不是手段或者工具。
第三形式:因此,每一個理性的存在者都必須通過他的準則表現出來,他總是作為一個普遍領域的立法者。
Thus the third practical principle follows [from the first two] as the ultimate condition of their harmony with practical reason: the idea of the will of every rational being as a universally legislating will.
第三形式可以简单的理解成,每个理性存在者需要相互尊重,例如对方的愿望与追求,fate中的上一代把自己的愿望和渴求加于下一代,剥夺了下一代自己的幸福。蘑菇的下一个FSN里,某几个线,最后下一代挣脱了祖辈的束缚,能够追求到幸福,也是一个很好的结局了,最后用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凛一样的 ‘继承’ 家族的目标,做出了自己的人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