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ton Legal》其吸引点有二,真实完美的人物塑造,新颖而尖锐的法律思考。想起《Boston Legal》,就想到了善良而风流,恪守底线但又小动作不断,结辩长而不臭的Alan Shore,好色如命、时而疯癫,但职业生涯未逢一败的疯牛病患者Denny Crane,睿智机警,优雅大气的命名合伙人Shirley Schmidt,富有才华但怯于社交的艾斯伯格综合症患者Jerry Espenson……还有那间著名Crane, Poole, and Schmidt的律所。
如果说《Boston Legal》是一个五层的鲜美的蛋糕,令人遗憾的是,最后的一层中藏了两只苍蝇。在第5季的12、13集,金融危机冲击下的Crane, Poole, and Schmidt破产了,被来自一家中国的跨国公司收购了。Shirley Schmidt强烈反对,她在法庭上这样说:“他们对待人权极其残忍,他们不支持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但他们支持苏丹,帮助其对达尔富尔实施种族灭绝,他们对残杀女婴熟视无睹,逼迫堕胎,实行酷刑。” Shirley Schmidt认为挂着自己名字的律所被这样的一个邪恶的国家收购是对自己法律事业的侮辱。而Alan Shore等人也同意这种看法。显然,剧中人的这些言辞很不讨人喜欢,国内的字幕组甚至拒绝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