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日记

评分:
6.0 还行

原名:警察日记又名:Police Diary / To Live and Die in Ordos

分类:剧情 / 悬疑 / 惊悚 / 犯罪 /  中国大陆  2013 

简介: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局长郝万忠英年早逝后,以新华社记者沿着他的人生足迹采

更新时间:2014-04-01

警察日记影评:警察日记:被狗日的小日本给骗了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的一个路口,精彩发生堵车。这种被一群十七八岁的小青年看在了眼里,他们以每包5块钱的成本买了一些香烟,然后在路口等着,一旦堵车发生,就上前向远途汽车司机销售这些香烟,每包要价100块。你如果拒绝购买,小青年们则以手中的木棒进行威胁,甚至打碎你的车玻璃。对于这一案件,罪名可以有两种选择:其一,强卖强买罪。这一罪名,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在量刑方面,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二:抢劫罪。这一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而在量刑方面,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由于犯罪方是一群刚成年的小青年,如何对他们进行量刑,就构成了一个小小的难题。如果以治病救人为目的,最好以强买强卖罪为好,而如果以惩治及以儆效尤为目的,则当以抢劫罪为上。两个罪名一个是最高可判三年,另一个则是三年起步,差距巨大。不知道作为读者的你,会选择哪一种为上?

这个案件就摆在准格尔旗公安局的会议室,包括局长郝万忠在内的一批干警们也纠结不已。有人主张强买强卖罪,有人主张抢劫罪,而且支持前者的人居多。因为,那批小青年里,有鄂尔多斯市领导层里的家属。一直抽烟不止的郝万忠,最终一锤定音,以打击为主,定性为抢劫罪,批捕。

这是《警察日记》里一组镜头,相信也是现实中真实存在的案件,因为这是一个传记片,改编自警察郝万忠的日记。这个镜头,突出了郝万忠嫉恶如仇,果断干练的行为。他的行为,体现了一个局长的担当,和敢作敢为。人民的郝局长,似乎就应该有这样的素养。

但是,且慢。这帮小青年对于公安局来说,只应该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犯人。要确定他们犯了那条罪,使用什么样的量刑,不是应该由法院来做出的吗?而且,检察院的职责又在哪里呢?怎么一帮警察,开了个会议,就决定了犯罪嫌疑人该采用什么样的法律来打击了呢?难得真的不需要检察院与法院吗?

这么一想,突然就对《警察日记》疑惑起来,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片子。怎么公然宣扬法盲行为,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再看看这部片子,发现大量的抽烟镜头,这个不也是不被提倡的吗?难得英雄人物就可以突破界限,可以任意喷云吐雾?还有,公车私用,拿警车接送下上班,非公务使用,这个可以直接违法的。如果严格按照审查制度的标准,这样的BUG还有很多。但是,因为是主旋律,因为是歌颂英雄人物,就一俊遮百丑,置道义与不顾了。

先是看了《白日焰火》,影片对于中国警察的形象多少有了些突破,起码可以邋遢,可以颓废了。之后我看了《神探亨特张》,同样的传记片,对基层民警的生活,也做出了大量的探索,真实可信。然后对同样获得国外电影节表彰的《警察日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抢在从电影院撤档之前,买了去看。结果,发生上当了。上了小日本的当,并对他们的东京电影节的水准,产生了严重的质疑。这样的片子,就能最佳影片的提名,而且还将影帝的称号拿了下来。当然,日本人出于对中国的不了解,也可以称之为“真实的中国式英雄”。不过,这样的英雄,其实不要也罢。小日本不了解我们,我们自己需要清楚自己出于什么样的地位。不能因为日本人说它好,就是真的好了。

当然,不能不说现实中的郝万忠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尽责尽职的好警察。从警13年,留下了68本与工作有关的日记,仅这一点,就不是一般人所能坚持的。这种毅力,还有日记中对工作的热爱,都让人格外佩服。还有,他在办案中,对于与之接触的群众,产生了良好的沟通,使警民如鱼水,也是非常好的现象。还有,他的不行贿,对朋友对搭档严谨的态度,都让人佩服。但是,这就足以构成一个英雄的要件了?我看未必。

郝万忠的所作所为,需要得到赞扬,不过,角度上,不需要拔高。还原本质,他是一个好警察,恪守了一个警察的职业道德了。有关职业道德,当今的社会实际上很缺乏。医生守住医道,教师守住师道,学者做好自己的学术,记者做好自己的报道,企业生产好自己的产品,小贩能够不惨假,司机能够不绕行,官员能够不腐败,都是很难做到的事。当今的社会,不要说道德,就是底线,都无法守住,社会上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都可能会发生,很多都源于没有底线。道德是底线之上的高要求,姑且不讲社会公德,仅仅是职业道德,每个人都做好分内的事,已属难得。郝万忠的难得之处,就在于他恪守住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在自己的工作上做了他该做的事。这些,在公民社会里,本属于稀松平常的事,但在我们这里却成了稀缺品。再加上郝万忠所在的职业的特殊性,于是,一个英雄就被打造了出来。过多的理想化色彩的加入,以及道德的拔高,都使得九泉下的郝万忠所不能承受之重。因为,他符合了宣传所要的一切。

而宣传,则要归属于新华社。《警察日记》就是以一个新华社记者的角色,来回忆郝万忠职业生涯的点滴的。一个歇笔多年的新华社记者,被人找来写已经去世了的郝万忠,他本不想接这个活,但又被郝万忠这个人所吸引,于是接了下来。然后就是对郝万忠生前接触过的各种人的采访,逐渐拼凑起郝万忠的性格拼图。

之于新华社,我有朋友在其中上班,从他那里听来一个新华社内部的段子。话说2012年的春天,山东枣庄滕州传来狼患,先是一条流窜的“野狼”被当地民警击毙,随之又有一条“狼”被发现并被生擒,并被送往了动物园。新闻到此结束,还是一个民警为民除害的好消息。但突然有网友蹦出来,说动物园里被关的那条“狼”是自己家的狗,不过是一条哈士奇而已。而且,那条已被击毙的“野狼”,也被网友视为另一条哈士奇。这个反转,立即引发围观者众,成为了当时最为轰动的新闻之一。到底是“狼”,还是“狗”,就流传出了各种段子。其中一条,就是新华社内部的这条:

“究竟是狼,还是狗呢?请以新华社通稿为准!”

这个段子流出的时候,是狼还是狗的最终结论尚未做出。正好可以辛辣地讽刺新华社要关起地球来的口吻,巧妙地嘲讽了一切以官方意识为主的宣传口径。新闻不以事实为主,而是以官方意识为准。《警察日记》就有这样的严重的意识病,一个新华社的老牌记者,身上的官方意识极为强烈,他的好恶,他对郝万忠的评价,并不是以法治的角度、从公民的角度,从职业伦理的角度入手,而是以塑造先进人物的成见为主,最终将电影中的郝万忠塑造成了没有缺点的高尚者,是无法让人靠近的英雄。

在当前信息化的时代,切不要小瞧了观众的审美,不要小瞧观众的认知。眼前的《警察日记》,总觉得换种讲述方式,本可以讲的更好,却偏偏落在窠臼之中,殊为憾事,辜负了一个好形象与一个好题材。坐在电影院里,看完《警察日记》,实在有些如坐针毡的感觉,整个烂片一个。

警察日记的相关影评

  • 6.4分 高清

    极光之爱

  • 7.4分 高清

    爱,藏起来

  • 6.4分 高清

    基友大过天

  • 7.1分 高清

    赤裸而来

  • 7.5分 高清

    萌动

  • 6.4分 高清

    神的孩子奇遇记

  • 7.5分 高清

    日后此痛为你用

  • 7.7分 高清

    非诚勿语

下载电影就来乐比TV,本站资源均为网络免费资源搜索机器人自动搜索的结果,本站只提供最新电影下载,并不存放任何资源。
所有视频版权归原权利人,将于24小时内删除!我们强烈建议所有影视爱好者购买正版音像制品!

Copyright © 2022 乐比TV icp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