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失良机,自然懊悔不迭,但内心仍然克制不住对电影《嚎叫》的强烈兴趣和好奇。第二日即10月7日(也是金斯堡在旧金山第六画廊公开朗诵《嚎叫》55周年纪念日),我只身前往纽黑文小城的包铁院线自费观看,实地感受一下美国的电影文化。我提前一刻钟到达影院,空荡荡的大厅里只有我一人。电影开始播放时,才又陆续来了另外五位观众。稀落的景象与昨日的“叫座”形成巨大的反差。看来,所谓的“盛况”只是特殊环境中的特殊现象而已,个中原因应该有三:一是免费,二是有现场点评,三是电影在合适的地点遇到了合适的观众。仔细比较美国包铁院线正在上映的10部片子,《嚎叫》的观众人数和影院评级一直垫底。而美国同期票房冠亚军则是高投资、大制作、讲述财富故事的《社交网络》(The Social Network)和《华尔街:金钱永不眠》(Wall Street:Money Never Sleeps)。同期上映的根据当代英国小说家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小说改编的电影《千万别丢下我》(Never Let Me Go)因为探讨克隆人的内心世界与伦理问题,在院线的排行榜上比《嚎叫》略微靠前。2010年初,《嚎叫》曾作为圣丹斯电影节的开幕影片放映,反响并不强烈。后来参加柏林电影节,虽然它让部分专业人士津津乐道,但影视界的评价仍有褒有贬。
此外,影片中值得深入探讨的还有诗歌阐释的法学途径。作为西方后现代法律运动的分支,“法律与文学”提供了文学批评的法律视角。国内外活跃在此领域的学者大多是法律学者,他们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法学层面的探讨,文学作品只是借鸡下蛋或借酒浇愁的手段,或是探究法学问题的生动素材。例如,美国著名法学家波斯纳(Richard Posner)在《法律与文学》(Law and Literature)一书中对《威尼斯商人》的探讨,完全着眼于法庭审判过程中的技术细节与法理问题,严格地来说,是不能作为对《威尼斯商人》的一种批评解读。同样,中国学者朱苏力的《法律与文学》探讨了大量中国戏剧经典,但根底上的法学主旨决定了此书仍然是法学研究,相关文学作品只不过是探究法学问题的历史文献而已。影片《嚎叫》中的审判与当时英国轰动一时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诲淫案”一样,都涉及到法律对文学的管制问题。也许在法学家的眼里,审判的过程与细节可以成为反思法学问题或完善法律条款的切入口;但是从文艺研究的角度来看,其中则隐含着对文学作品进行法律评价的重要内涵。例如,控辩律师对涉嫌“淫秽”的陈词或辩论,被演绎成了从正反两个维度对诗歌所进行的美学阐释。影片结尾,法官对案件的无罪宣判演说,更是基于法学视角对《嚎叫》一诗所作出的特殊批评:“此诗虽然有粗鄙与下流的语言,但这是诗歌描写所必不可少的!”这是法官对诗歌价值的肯定,也是法律向文学的致敬。